花三天刷完漫畫、動畫、劇場版,血太熱忍不住開寫。是頹敗的30代中年男子秋彥,事業、愛情、自我都不坦誠的分裂悲傷心路XDD然後抱歉秋彥被我寫成渣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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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許是因爲謹慎挑選了黃道吉日?竄入落地窗的晨光過於明亮霸道,所有的晦影被驅至邊陲,眼瞳天生無法容忍那種純粹,有點刺痛。你看不清眼前那對璧人,但沐浴在陽光之下應該是幸福的吧。

 

「你是否願意不離不棄,與她白首不分離?」

 

台上身著燕尾服的男人激動不已,不等牧師話音落定,便急著開口,侷促的模樣引起身旁親友的一陣笑聲,但

 

你(梶秋彥)

 

毫無觸動。

 

當然,你並非主角。又也許是因為到了三十五歲這把年紀(就是中年大叔)?作為禮儀見證了不下數十場婚禮,你早已熟悉這種文化儀式。新娘白紗飄飄象徵感情的純潔,誓詞流程不只是形式,更是鄭重的承諾。但

 

你(梶秋彥)

 

毫無觸動。

 

作為過來人,你可以堂而皇之地說:幸福就是每天早上遞過來的咖啡,一致地充滿儀式感,純黑不加糖,配搭略焦的培根和煎蛋捲(蛋捲必加柴魚高湯)。蛋不會過熟或太生,培根偶爾會換成火腿,但總是日西混合風格,八九不離十。

 

幸福是平穩,是有人溫暖了歲月。

 

但你覺得,不如這樣修改吧:「你是否願意不離不棄,為他拋家棄子?」

 

牧師莊嚴、鄭重其事地問:「你可願意為他拋家棄子?」

 

即使純粹從修辭的角度,也充滿張力。你完全可以理解外遇的魅力。年輕時情感混沌狼藉,自憐滿身傷痕,渴望包容,期待安穩。年近四十,真正過上順遂無波瀾的人生,才在夜裡怨嘆。

 

那怨嘆也是物理的吧。

 

是半夜起床先確認枕邊人睡得安穩,男主人的你心神不寧打開電腦、放入光碟。你把手伸進黑漆漆的被窩,緩慢地上下擼動,被褥遮蓋你的做賊心虛。你喜歡枕邊人的長髮,總轉著食指把它繞進手心,不因太短或剛硬而逃逸,能實實在在握進掌心。

 

但在光碟裡存放的對象全是柔軟微曲的卷髮。雖然柔細但蓬亂。印象中(忘了細節,是初老麼?)怎麼整理,不到一秒又翹成鳥巢模樣,到後來你也放棄,任由那鳥巢頭登上盛大的小提琴獨奏舞台。

 

你也不算對枕邊人說謊?和卷曲頭髮的那人分手後你早忘了曾經錄過這種香豔東西。嘛,畢竟拖拉的那兩年你們基本沒做了,更忘了把光碟丟去哪裡,只是搬家時又不小心在某個灰塵積滿的箱子發現了。

 

說回到婚禮吧。

 

十多年的枕邊人——也就是春樹,顯然和你不同,天生溫暖柔和的他即使參與過數十場的婚禮,依然容易為美好的事物感動。他眼裡水汪汪,怎樣都可愛地握著紙巾擦拭躁動的淚珠:「見證光司和彌生他們十多年,終於修成正果,太感動啦。」

 

你適時握住春樹的手,直視他的眼:「我們也是十多年啊。」

 

你很真誠,他也笑了,露出白晃晃的牙齒。

 

和驚艷了時光的那人轟轟烈烈,疲累不堪;溫暖了歲月的這人細水長流,時至今日,你依舊動容。

 

事業有成,愛人隨側。夜半時分的怨嘆你從不出口。只是你的音樂和年輕時越發不同,不再張狂熱情、不再奔走未來。

 

未來本就是越走越窄的。

 

青春耗盡才氣,自投頹敗,你還是繼續寫歌。

 

總是心懷怨毒、意圖不軌的,寫歌。

 

 

 

戴上耳機就與世界隔離,好似仍在幽暗的地下室,除了小提琴與那人之外,都不見天日。彷彿熱愛音樂,彷彿寫歌從來是為了自己,每個音符、每個樂句,都不是為悽楚的、無疾而終的戀情。

 

不被讀取的訊息,

 

生鏽斑駁的記憶。

 

「喂,」春樹打斷了你的自憐自艾,語氣略帶調侃:「發什麼呆,快看台上啊。大人物來了。」

 

「接著,有請今矢嘉賓,矢岳光司先生的好友,同時也是世界頂級的小提琴家——村田雨月先生上台至上祝福!」

 

——啊啊,是曾熟悉的他。

 

『只要繼續玩音樂,總有一天會在哪裡相見的吧。』你記得這麼說過。你笑的是,成為頂級音樂製作人的矢岳光司竟是你們之間最深刻的連結了。

 

「賺到了,參加婚禮竟還能免費聽到頂級小提琴家的現場演奏,村田先生也太給光司面子了。」春樹的神態很自在,不似假裝,該是對你極有信心(不知從哪來地)。是十多年來互相扶持的底氣麼?

 

村田雨月上台了。

 

姿態還如十年前那樣慵懶,多了一些優雅內斂。是去奧地利法國還是哪裡熏陶而成的麼?還是你夜裡宵小般看著光碟擼動肉莖時,將他滋潤豢養的呢?

 

你的失態盡在腦內,是你最後的自由聖地。

 

雨月在台上說了些祝福新人的話,還有和矢岳光司合作時的生活趣事,引得台下觀眾笑聲連連,「我也沒什麼能拿出手的祝福,就給新人獻上一曲祝福吧。」他拿出隨身的史特拉迪瓦里琴,台下又是一陣驚呼。

 

雨月似被時間之神給慈悲地放過了(才華洋溢之人各路神祇也要退讓三分)。皮膚透亮不見皺折,清秀的眉眼無有垂敗跡象,反顯得斯文起來(怎會如此,他與你一樣要奔四了啊!是你早消磨殆盡的音樂熱情造就的麼?)。雨月顯然沒有運動習慣,身材雖瘦但不算很肌肉結實,除了手指。那十指纖長有力,他以弓拉琴弦,下了第一個音。

 

是李斯特的《愛之夢》。

 

哦,愛吧,能愛多久就多久!  

哦,愛吧,想愛多久就多久!    

那時刻會到,那時刻會到,

那個你在墳墓前悲傷的時刻!

……

哦,愛吧,能愛多久就多久!

 

琴音比以往更飽滿,專橫、強烈的情感撲面襲來,如過往那樣,暴力地嘲諷你的纖細琴音,還令你心服口服。

 

一如初見。

 

雨月與你之間不過台上台下,卻硬生生被劃下一道限界。

 

你告訴自己:沒關係,平穩是幸福。沒關係,黎明會到來。

 

你沒注意那奪目的指尖,強烈飽脹的情感;沒注意那捲曲的頭髮,總是挑畔的眼神,還有霸道的音色......

 

 

——啊啊,那生猛有力的世界,一直閃耀在我的另一側。』你如此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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